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预计额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
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关于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后,基于独
立判断,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较年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部分皆为日常
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
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预计增加的部分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
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和新增,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
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
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表示同意,并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万志瑾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独立董事签名:
余新培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独立董事签名:
史忠良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独立董事签名:
邵鹏辉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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