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
项出具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在确保
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向广东粤新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
有利于提高项目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合作双方利益。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经南方传媒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用于上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稳
定。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我们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蒋冬菊、辛宇、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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