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先进
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有关材
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征询主要股东意见后提名石宇良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石宇良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认为石宇良先生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符合《公司法》、《上市规
则》、《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
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石宇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苏文力)
独立董事: (肖红英)
独立董事: (蔡瑾)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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