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2-101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
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
大会同意选举李云春先生、黄镇先生、姜润生先生和范永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赵健梅女士、朱锦余先生、孙钢宏先生和曾令冰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8位董事与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章建康先生、董少忠先生和闫婷女士共
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8日、10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赵健梅
女士、朱锦余先生、孙钢宏先生和曾令冰先生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上述四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李云春、黄镇、姜润生、范永武
独立董事:赵健梅、朱锦余、孙钢宏、曾令冰
职工代表董事:章建康、董少忠、闫婷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人数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
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与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二、董事变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纳超洪先生和黄伟民
先生任期届满,且纳超洪先生和黄伟民先生已连续六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任期届满后纳超洪先生和黄伟民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纳超洪先生和黄伟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纳超洪先生
和黄伟民先生离任后6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纳超洪先生和黄伟民先生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
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