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相关资料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能能源”、“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6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93号文核准。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或“西部证券”)协商决定,本次发行数量为4,690万股,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10.69 元/股,对应的
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燃气生产
和供应业”(D4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0.10 倍(截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
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
(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网下申购前三周内在《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连续发布《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22 年 9 月
提请投资者关注。
原定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 2022 年 10 月 17 日,原定
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 2022 年 10 月 18 日,并推
迟刊登《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
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
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69 元/股。
投资者请按 10.69 元/股在 2022 年 10 月 1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10 月
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
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
上按报价时间(报价时间以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
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数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
例将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购。
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T+2 日)16:00 前,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
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
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
在 2022 年 10 月 2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
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
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
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
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
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
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2 年 9 月 19 日刊登于
《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的《陕西美能清洁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意向书》
(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
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
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
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
的投资风险。
(五)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0.69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
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7 倍。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发行人属于燃气生产和供应业(行
业分类代码为 D45),截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
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0.10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2020年每股收益 2020年静态市盈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含 9 月 21 日) (元/股) (倍)
(元/股)
算术平均值 36.71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2年9月21日。
注:1、每股收益计算口径为:2020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T-4日(2022年9
月21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为 10.69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7 倍,高于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燃气生产和供应业(D45)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但低于
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
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
监管的措施》
(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在网上、网下申购前三周内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连续发布《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2022 年 9 月 30 日
和 2022 年 10 月 10 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
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
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
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
次发行。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按本次发行价格 10.69 元/股、发行新股 4,69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
金总额为 50,136.10 万元,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 4,267.86 万元(不含税)后,预
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5,868.24 万元。此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
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
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八)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
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九)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
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
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十)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购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及时
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进行信息披露。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
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
机重启发行。
(十一)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
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
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十二)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
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之盖章页)
发行人: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
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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