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
玉溪市华宁法院公开审理了
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
(相关资料图)
案件中的被告人因为贪图小利,
站上了被告席。
借卡两小时 获刑六个月
2021年12月,李辉在深圳打工时认识了一位微信好友,当时因为手头拮据,对方向他介绍了一个赚快钱的办法。
被告人李辉:“他说用我的银行卡过一万元钱的流水,给我两百元钱,我就信以为真了。我感觉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他就帮我介绍了另外一个朋友,我就把两张银行卡给他了,之后他就把我银行卡拿走了,密码也拿走了。”
两小时后李辉拿回了自己的手机、银行卡等物品,但他发现银行卡并不是自己原本的那两张。
被告人李辉:“他说他在车上帮我找一下,然后开车走了。我打电话给我朋友,问我朋友要钱,也联系不上了,那时感觉自己被骗了。”
联系不上朋友,“好处费”也没拿到,意识到不对劲后李辉赶紧查询自己的银行卡,发现短短两小时,自己的银行卡进行了71万余元的转账交易,并且银行卡已经被冻结。
由于名下的银行卡涉嫌电信诈骗,李辉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022年4月4日,李辉被警方抓获。5月31日,华宁法院审理后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李辉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法院法官刘海丽:“第一要守好自己的钱袋子,谨防被诈骗;第二是要保持清醒的大脑,谨防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自己的银行账户,包括支付宝、微信账户,都不能随意借给其他人使用,以免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类似的事情其实屡见不鲜↓↓↓
前两天,市民张先生突然接到一个微信电话,一位不太熟的网友告诉他,出借四张电话卡就可获得利润,而且每张卡以小时租赁的方式结算,每一小时就能得到400元的好处费。面对这桩突如其来的买卖,张先生会怎么做呢?
出借四张电话卡就有好处费?
警惕成为电诈帮凶
事发当天,电话里的男子以老乡的名义和张先生套近乎,随后男子提出,他需要四张电话卡,一张由张先生本人提供,剩下三张,需要张先生找其他朋友要,凑齐四张电话卡后,张先生就可以收取一笔好处费。
昆明特警支队六大队四中队杨洪强:“以每小时400元的报酬给报警人,当时报警人还比较敏感,他就怀疑他这个朋友可能在从事诈骗活动,然后就报了警。”
张先生想到类似情况也曾发生在自己朋友身上,找到特警一沟通,才明白了其中的套路。
报警人:“我那个朋友也是来这边,之前他把号码拿给人家弄,弄了之后,人家洗钱。”
张先生说,他与打电话的这位网友并不熟悉,报警时,他已经无法和对方取得联系。他向警方提供了对方的账号信息,特警将收集的线索交到辖区派出所查证,随后,特警也对张先生做了反诈宣传。
昆明特警支队六大队四中队杨洪强:“要保护好个人隐私,不要出借以自己身份信息登记过的电话卡、银行卡,以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我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核验帮助。此外,警方也提醒,一旦帮助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活动,参与者就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要承相应的担刑事责任。
电诈帮凶,
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今晚
《以案释法》嘉宾
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
周宇
为您解读!
主要业务方向:民商事争议解决、投融资法律服务及银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事务。
律师解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2015年8月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一个罪名,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
来源:YNTV2都市条形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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