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建设的行动策略
从教师成长的阶段来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行动规则建设涉及职前培养制度、入职资格制度和职后培训制度。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阅读与借鉴。
一、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建设的行动理念
为改变当前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建设过程中的工具管理主义倾向,应当从规范取向下的制度行动理念向发展取向转变。发展观取向下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建设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承认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是历史变化之物,具有动态发展的特性。此处的发展观指向的是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体系。“离开历史性谈具体性,制度就会成为凝固不变的东西;离开具体性谈历史性,制度就会成为没有实际内容的抽象的东西”。任何制度体系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它与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与发展状态相适应。“双师型”教师制度既是历史的,又是具体的,它随着历史发展阶段变化而变化。当“双师型”教师制度建设坚持发展取向时,就不会设想以一种同质的、万能的制度形态来解决所有类型教师的发展问题。另一方面,厘清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的根本目标是“促进教师发展”。此处的发展包括“‘双师型’教师的发展”与“职业院校学生的发展”,即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存在的“个人意义”与“他人意义”有机结合,促进教师的发展与学生的成长相统一。
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建设的行动规则
从教师成长的阶段来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行动规则建设涉及职前培养制度、入职资格制度和职后培训制度。
(相关资料图)
1.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职前培养制度规则体系
建立和完善“双师型”教师职前培养制度,是从“源头端”保障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与质量。应当健全当前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度体系。具体而言,构建以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为主力军,支持高水平工科大学与普通师范院校联合举办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推动教育型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深度参与,引入行业相关力量支撑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双师型”教师培养主体体系;拓宽“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对象,吸收以职业技术师范生和技术实践人员两类人员作为“双师型”教师培养对象的主要来源,鼓励技术实践工作者通过专业化培养程序进入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促进培养内容的有机融合,将教育知识与职业知识、跨学科的职业知识、职业知识与职业文化进行融合,培养全面发展的“双师型”教师;树立实践取向的“双师型”教师培养方式,坚持“基于实践、在实践中、指向实践”的培养观,搭建实践取向的培养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系统化的“双师型”教师培养教学平台、资源平台和智慧平台,全面支持“双师型”教师培养。
2.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入职资格制度规则体系
实施“双师型”教师资格制度,是从“入口端”保障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实施全国统一的、规范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资格,“有助于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职业教育教学能力与素质,能够更高效地对接职业院校的育人工作,从而确保校企合作育人目标的实现”。因此,建立全国统一的“1+X”“双师型”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势在必行。其中,“1”代表教师资格,“X”代表着技术认知、技术操作、技术创新等技术实践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资格或资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1+X”资格制度既不是物理上的机械连接,也不是强行的被动组合,而是产生化学反应式的交融,旨在达成一个相互影响、相互共存的关系网络。
3.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职后发展制度规则体系
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后发展制度不仅能够激发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动力,而且能够使教师队伍保持专业化发展的活力。一方面,建立“双师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制度。可依托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在职“双师型”教师培训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双师型”教师培训和发展的“学分银行”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框架体系,扩大培训成果的认定,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学时、培训学分、培训成果、培训证书转换为相应的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照指标。
另一方面,构建“双师型”教师培训网络体系。搭建“中外合作—国家—省级—地市”四级覆盖的“双师型”教师培训体系。具体而言,对标世界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推荐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名师进行中外合作培训,建立平台,搭建机制,引进世界级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到中国进行交流,带动我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走向国际;国家层面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要按照国家级技术技能大师的标准进行相关实践培训,注重培养“双师型”教师的反思能力、创新能力、研发能力与工匠精神,更加强调培训过程的高标准与严要求,注重培训质量与效能的提升;省级培训强调各省市职业教育发展的特点,进行省级层面的有机统筹,实现省域内职业教育相关要素资源的整合,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提供平台支撑与要素支持;市级培训应该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强调培训常态化、培训内容多样性、培训方式灵活性,使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全员都能获得专业化的职后培训。
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建设的行动机制
1.共同愿景: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建设的多元共治机制
高度复杂性的社会现实,需要调节多方的利益、汇合多种专业领域的知识,显然不是仅靠一个部门或同一性质组织间的合作就能完成的。它要求多种利益主体的共同参与治理,树立共同愿景。从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作用范围来看,政府、职业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职业教育受教育者与公众无疑都是利益相关者。应将发挥不同功能属性的组织与主体,按照一定的规则与标准搭建合作共治平台,从而形成合力。观照利益相关者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设计与安排,有利于充分调动多元主体的积极性,有助于发挥不同系统的资源优势,促进不同类型资源的配合与协调,从而打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失范困境,提升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运作效能。
2.柔性力量: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建设的文化支持机制
为推动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建设与运行,需要借助非正式制度的柔性力量。具体而言体现在:
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双师型”教师制度建设与实施的有利文化环境。不断强化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建设的引导和宣传,营造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将企业参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价值效能进行广泛宣传,并内化为企业认可的文化价值理念。通过互联网、微信平台等媒体技术,宣传和解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价值与现实意义,深化企业、行业与社会公众对于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建设的认识。
另一方面,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形成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良好氛围。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与利益相关者在长期交往中沉淀下来的一种可预测并普遍遵守的共同经验的汇集。应加强宣传强化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当中,发挥企业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同时,对参与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的企业的资质与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特别加强对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项目的履历和水平的审核,严厉打击企业只为享受相关政策优惠而参与到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过程的投机行为,提高企业进入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过程的标准。
3.效能保障: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建设的评价监督机制
为了保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充分发挥其保证质量、促进发展的基本作用,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制度结构体系转换为真正的制度效能,应当加强对职业教育专业实践制度构建、应用与效果的全程进行评价监督。即组建多元评价主体,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体系,综合采用问卷调查法、深度访谈、案例分析等途径获取评价数据,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数据分析方法,对“双师型”教师制度进行体系化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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