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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广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鼓励商贸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培育商贸新业态,激发消费新活力,完善商业体系建设,支持商贸与旅游、体育、文化创意等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南沙区商贸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共有9条核心内容,范围覆盖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6大行业的商贸服务业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运营主体。
鼓励商贸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对年营业收入与增速满足条件的商贸服务业企业,根据企业年营业收入按比例给予奖补。
支持企业实地经营。对首次进驻南沙重点商贸企业集聚区的企业给予最多3年的免租扶持;对首次在南沙租用办公场所的企业,按实际租金的50%,以每月每平方米最高50元的标准,给予单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的租金补贴,补贴最高3年。
支持零售品牌落地发展。支持知名内地、港澳、国际零售品牌在南沙开设首店或旗舰店,分别对零售品牌企业和商业设施运营企业给予奖励。对零售品牌企业,最高按门店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单家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贴;对商业设施运营企业,按照引进1家广州首店30万元、1家南沙首店10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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