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改委日前对外发布了组织实施深圳市2022年氢能产业发展扶持计划的通知,促进氢能产业创新发展。
据了解,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可以提交与氢能产业相关的申报项目。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在线申报时间不晚于11月7日。
记者从氢能产业发展扶持计划申报指南中获悉,此次扶持计划包括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扶持计划、高技术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两类。
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扶持计划重点支持领域包括绿色高效制氢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高密度高安全性储氢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及零部件工程研究中心、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集成工程研究中心。符合条件的工程研究中心可以分阶段获得资助。工程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工程研究中心提升项目均可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高技术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重点支持电解水制氢设备、储氢材料、储氢瓶、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及零部件、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等领域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予以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记者 王海荣)
关键词: 深汕特别合作区 工程研究中心扶持计划 高技术产业化 高密度高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