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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9月7日,何某与萧亚轩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公开。
文书显示,何某申请再审称,其并未注册“瑾瑾漫步娱乐圈”微博账号实施侵权行为,贬低萧亚轩的微博文章并非其发布,案涉微博账号系他人盗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直至手机微信程序的余额被冻结,才得知被萧亚轩起诉且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原审法院对何某是否实施侵害萧亚轩名誉权的行为并未查清。
萧亚轩辩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根据微梦公司给法院的调查回函,何某身份信息与微梦公司提供的涉案微博账号“瑾瑾漫步娱乐圈”的实名身份认证信息完全一致,何某主张其身份信息被盗用,但至今未提交证据证明。为查清案情,萧亚轩申请将涉案两个绑定手机号的所有者殷某、徐某追加为本案被告共同参加诉讼。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审法院对何某是否系涉案微博文章的实际发布人这一基本事实尚未查明,需要结合相关证据进一步查明。此外,原审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存在向何某的送达程序瑕疵,缺席审理不当的程序违法情形。因此,该院裁定撤销北京互联网法院相关案件民事判决,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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