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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银保监会非银检查局公布一则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37号)显示,由于“存在违规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对保单贷款进行还款的违法行为”,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的有关规定,银保监会对光大永明人寿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责任人吉楠作出警告并罚款3万元。
就具体违规细节来看,2018年1月~2019年3月,光大永明人寿接受部分客户使用光大银行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涉及贷款本息4265.75万元,保单件数2199件。截至2021年8月,光大永明人寿已就313个信用卡账户向光大银行支付赔偿金1290.34万元,尚有270个信用卡账户贷款本息870.85万元未结清,其中41个账户逾期、涉及贷款本息204.53万元。
光大永明人寿运营管理部下属的保全业务部负责保单贷款与还款业务的受理、审核等具体工作。吉楠自2015年2月起~2018年6月任运营管理部保全业务部负责人,2018年6月~2019年9月任运营管理部专家(一级)分管保全业务部同时兼任保全业务部负责人,是对上述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另外,光大永明人寿在2019年3月发现问题后,调整了保单贷款规则和作业系统功能设置,关闭了使用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的通道,并与光大银行协作开展催收减损工作。
据光大永明人寿官网,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现有股东包括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持股比例50%)、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持股比例24.99%)、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2.505%)和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505%),是中国光大集团控股的国有保险企业。目前,光大永明人寿的注册资本金为54亿元人民币。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光大永明人寿已在全国开设了24家分公司,业务范围覆盖了全国80%的人口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