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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亨科技”)近日提交了北交所第二轮问询回复,北交所在第二轮问询中对绿亨科技提出了对实控人曾控制公司第一大客户的质疑,同时要求中介机构切实提高执业质量。
根据招股书,绿亨科技主要从事农药产品和蔬菜种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IPO申请于2022年4月29日获北交所受理。公司2019年第一大客户、2020年第三大客户及2021年第二大客户为林银国及其控制的南宁绿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绿亨”),销售金额分别为531.06万元、528.31万元与490.05万元。
北交所提及,林银国为公司前员工,2004年至2012年在子公司北农绿亨任职,而南宁绿亨曾为绿亨科技实控人刘铁斌控制的企业,于2008年由刘铁斌、林银国共同发起成立,刘铁斌于2016年3月将70%股权转让。北交所要求绿亨科技说明,刘铁斌转让股权的真实性,以及公司与南宁绿亨之间交易的真实性及定价公允性。
绿亨科技回复称,商号重合系历史原因及自然延续形成,且南宁绿亨目前已不再使用“绿亨”商号;股权转让行为真实,交易定价公允。
天眼查显示,南宁绿亨于2022年8月改名“南宁农者农业有限公司”,林银国持股70%,叶映莲持股30%;但叶映莲控制的广西慧众田农业有限公司同样于2022年8月改名“广西绿亨植保服务有限公司”,并在经营范围中加入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并且,南宁绿亨与叶映莲控制的广西绿亨植保长期共用一个经营地址,此前为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大道37号广西农业科技市场710号,而后于2022年先后迁至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大道189号1号标准厂房B座8层802号。
对于问询回复的质量,北交所同样提出了意见。北交所在第二轮问询函中表示,首轮问询回复存在部分问题漏答、未按要求回答、数据与结论存在明显矛盾、数据统计口径不清晰、部分问题未发表核查意见、部分核查结论的依据与论证不充分等问题。
例如,在产能利用率问题方面,首轮问询回复称2019年至2021年公司农药业务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2.62%、70.10%、43.39%,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106.94%、108.80%、72.33%,相关数据与回复中“产能利用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的结论之间存在明显矛盾。公司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来自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在产能利用率水平较低的同时,绿亨科技还存在大量农药外采的情况。2019年至2021年,公司分别销售农药制剂2468.48吨、3067.88吨与4154.86吨,外采农药1762.97吨、2269.30吨,2437.99吨,外采比重均在55%以上。公司声称,有70%以上的农药制剂对外采购原因是未取得相关的农药登记证。但同样矛盾的是,公司在回答经营资质许可合规性相关问题时表示,公司“已取得农药、种子生产经营业务经营所必需的全部许可、资质、认证、备案,已取得了全部必须的审批、备案文件,满足所必须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
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绿亨科技分别实现营收2.71亿元、3.29亿元与3.86亿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3726.98万元、4988.56万元与5681.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