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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媒体报道称,恒大集团、融创集团在美元债重组过程中,相继在美申请“破产保护”,有观点质疑,此举可能泄露我国经济数据或境外投资人将优先于境内投资人得到赔偿。专家认为,恒大集团等企业向纽约法院提起认可其在香港、开曼法院进行的重组协议安排程序的申请,其实质是寻求美国法院对美元债务重组协议安排程序的认可和效力上的保护,确保其在美国境外进行债务重组时,不会在美国被债权人起诉或被申请执行在美资产。申请认可程序有利于确保前期已达成的重组安排顺利推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而非引向破产清算。(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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