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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领域竞争业态及方式的转变,借助技术手段衍生出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花样翻新,影响亦日渐增大。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总量是6870件,有1209件为网络不正当竞争,也就是说,网络不正当竞争占比已超过17%。从整体经济体量来看,如此占比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得到更多重视。
一周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9起典型的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例,包括数据爬取、流量劫持等频发多发的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刷单炒信、虚假交易、口碑营销等网络虚假宣传行为。其中,有两种跟随着新业态与新技术手段而出现并变得普遍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尤其值得关注。
其中一种是以爬虫技术在电商平台上爬取盗用其他商家的商业数据。天津面兜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开发上货助手软件,提供商品信息数据“一键搬家”服务,在不同购物平台的服务市场上线运营并收取软件使用费。该软件通过调用第三方接口的方式,在未经数据源购物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同意的情况下,爬取数据源购物平台商品信息数据,并一键上传至其他具有竞争关系的购物平台。截至案发,该软件共爬取商品信息数据942万余条。
数据抓取是网络常用技术,可以实现对网络信息的自动化读取和收集,本来是用作提升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却被如上述当事人等不法商家用作盗取他人店铺信息的作案工具,直接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最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00万元。爬虫盗取商铺信息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商家造成的影响很大,却因为成本低、收益高且容易复制变得泛滥,商家当以此为鉴,拒绝使用非法爬虫服务,也期待市场监管部门借助技术手段,实现对类似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技术堵截和动态监督。
另一种出在日益盛行的直播带货之中,是利用直播的特性进行虚假宣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两起相关典型案件,一则是瑞丽市云瑞珠宝店经营者在直播间销售翡翠原石时,虚设场景、雇请缅甸籍人员假扮货主,通过“表演”虚假砍价欺骗消费者,另一则是嘉兴市浩唯贸易有限公司在某平台店铺开设的网络直播间销售服装时,利用直播间员工之口谎称其产品纤维成分含有“羊毛、羊绒、骆驼绒、鹅绒、貂、幼貂、进口貂、未经染色的稀有貂绒”等,而实际成分主要为聚酯纤维等,并不含羊毛和各种绒毛。
网络直播带货既满足了消费者足不出户购物的需要,又满足了动态展示产品并获得回应的需求,一跃成为时下最流行的网络购物方式,结果不法商家却利用直播不能亲临现场、难以留存证据的特性,要么以表演替代介绍,要么让主播信口开河,实现虚假宣传的目的。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对上述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及65万元的行政处罚,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震慑潜在的不法商家。但若要遏制类似行为,减少消费者的损失,除了事后追溯也需要增强实时的技术监督手段,并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
网购、直播带货等网络新业态已在不断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随之而来的网络不正当竞争需要得到更有效的监督和遏制,期待市场监管部门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技术手段,对类似侵害商家与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技术堵截与动态监督,更好地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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