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
事会的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该等议案所涉及的
事项进行了论证,现就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均属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原则公平,预计金额合理。
交易对方均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履约能力可靠。
行就市,结算方式参照市场结算方式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
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也不会因此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樊行健 谢思敏 田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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