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7
【资料图】
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以
直接送达及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
名。会议由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资格审核,现提名钱晓春先生、
管军女士、吕芳诚先生、倪寅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
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董
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资格审核,现提名杨立
先生、范琳女士、吕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
历见附件)。
被提名人杨立先生、范琳女士、吕伟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
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已于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进行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董
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 9 万元/年(税前)调整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该事项与独立董事存
在关联关系,故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级经济师。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经理。2010 年至 2015 年 6 月,任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经理。2010 年以来,任中国感光学会理事、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员
会副理事长。2010 年至 2019 年 6 月,常州杰森化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经理。2010 年 9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任常州春懋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公司总裁。2016 年 7 月至
今,任常州强力昱镭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晓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5,001,17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0.38%;钱晓春先生与管军女士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161,573,5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36%,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除此以外,钱晓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经济师。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事、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管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6,572,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98%;管军女士与钱晓春先生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161,573,5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36%,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
此以外,管军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台湾大昌华嘉股份有限公司特用原料事业单位总裁。2020
年 10 月 9 日至今,任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芳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吕芳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学历。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 年 10 月起至
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0 月 9 日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寅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倪寅森先生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化学系助教、苏州大学测试中心讲师、
日本 NGK 株式会社中央研究所主任研究员。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
授,曾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获硕士学位,1989-1994 年于化工部北京化
工研究院任工程师,
兼任中国科学院大学岗位特聘教授,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绝缘材料与绝缘技术专业
委员会委员,中国合成树脂协会高功能薄膜分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及聚酰亚胺薄
膜工作部主任。2021 年 5 月 20 日至今,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范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博士。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南京大学会计系讲
师。2012 年 12 月至今任南京大学会计系副教授。2019 年 5 月至今,任天水华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吕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