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0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1,101,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04%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24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首药控股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8
号),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药控股”或“发行
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180,000股,并于2022年3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
股东数量2名,对应股票数量1,101,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04%,锁定期自
该等股份取得之日(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8月24日)
起36个月[注1]。
注1:如本公告“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之“(一)股份
锁定承诺及约束措施”所述,鉴于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取得了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的受理通知,属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申报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满6个月但在12个月内完成”
情形,因此该等股份相应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未发生因利润
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
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北京华盖信诚远航医疗产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述承诺中分
别称“本公司”或“本企业”)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及约束措施
登记手续之日后6个月内完成,则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
企业股东信息披露》,自本公司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之日起满6个月但在12个月内完成,则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
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自本公司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晚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之日起12个月,则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果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关于上述股份锁定
期的要求发生任何变更的,上述承诺内容应进行相应调整。
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
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
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
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
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
股份减持行为。
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
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未来
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
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
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2名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不存在承诺未履
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之日,首药控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首药控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
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首药控股对本
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首
药控股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总数为1,101,08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24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流通数量 股数量
(股) 比例 (股) (股)
北京华盖信诚远航医疗产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崇德英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2]
合计 1,101,080 0.7404%[注3] 1,101,080 -
注2: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在初始登记时,股东名
称登记为“北京崇德英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3: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1,101,080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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