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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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以公司总股本 988,828,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公司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方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8,828,3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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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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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 16 号高速公路大楼
咨询联系人:张堪省 谭佳莹
咨询电话:0898-66768394
传真电话:0898-66790647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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