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鹿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59.08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58.68 元/股
“鹿山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 年 6 月 6 日
“鹿山转债”的转股期限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至 2029 年 3 月 26 日,目前尚
未进入转股期,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
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
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524,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期限 6 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数量 5,24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4,000,000.00 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
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2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50%、第
六年 3.00%。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8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鹿
山转债”,债券代码“11366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鹿山转债”自 2023 年 9 月 30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
股期起止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至 2029 年 3 月 26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鹿山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59.08 元/股,未进行过调整。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
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
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
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
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
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
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
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
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
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4.0 元(含税)现金红利,本
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因公司将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需对“鹿山转债”的转股价格做出相应调整。综上所述,本次调整符合公
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四、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规定,
“鹿山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 59.08 元/股调整为 58.6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6 日(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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