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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扫黑电视剧《狂飙》爆火,有网友发现剧中饰演毒贩钟阿四的演员多年前曾涉毒,各方一时哗然。剧方立即宣布将修改删除涉及该演员的片段,不过,演员本人在通过微博发文表示歉意的同时,也表示“我是个职业演员,演戏是我的工作”。一些网民也表示,只要已经改正错误,应该给犯错的人回头的机会。这个机会应该给吗?
让我们看看这位涉毒演员的个人经历。资料显示,他本名韩笑,在上世纪90年代凭借一曲《飞天》,可谓红透半边天,但在2009年他因吸毒事业全毁。当年央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节目制作的此人涉毒的新闻长达7分多钟。面对镜头,他承认自己吸食冰毒和摇头丸,“一开始不是买的,是有人送的”,家里书桌上到处都是吸毒用具。而在如今的道歉信里,他却说当年吸毒是因为“颈椎疼痛难忍”。
在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里,有“浪子回头金不换”的说法,但这不等于容忍涉黄涉毒人员复出演艺岗位。为什么?因为艺人是公众人物,他们对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有巨大的引导作用,甚至会成为他们的行为榜样。一个曾经品行不端的人出现在银幕里和话筒前,会给全社会一个极其恶劣的心理暗示:这些涉黄涉毒的事情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吧,他们不是好好的?
演员首先是作为一个人存在的,而人的品质与道德永远是第一位的。涉黄涉毒是突破法治与道德底线的行为,永不录用涉毒艺人就是整个社会的底线。在中国新闻网发布的一项网络调查中,关于#应该给涉毒艺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吗#这个话题,有近8万名网友,以压倒性比例投票给“不应该给,缉毒警察不能白牺牲”这一选项。
其实关于涉毒艺人能不能复出回到演艺岗位,相关部门早有硬性规定。早在2014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就发布《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演,并暂停播出其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2021年9月,中宣部又印发了《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力度,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
相关文件的出台表明,职业工种千千万万,但演艺类工作已经不再适合这些人,他们也许真的不再吸毒,但依然不能从事演艺职业。但必须厘清的是,涉黄赌毒人员禁入演艺圈,仅是禁止“参演”,他们不能在一线演出,但并没有剥夺他们劳动的权利,他们甚至可以从事一些他们所熟悉的,影视行业幕后的工作。此前一名黄姓艺人在事业高峰因涉黄被封杀,如今改过自新后,虽不能复出在一线演戏,但依然从事相关幕后的工作,还重新获得了粉丝的支持,在一些社交平台拥有不错的流量。
需要强调的是,职业禁入并非影视圈独有,很多行业和岗位都有类似要求。比如有性犯罪经历的人,不能从事教育类职业;有诈骗犯罪行为的人,不能从事银行金融类工作等等。
目前,可以确认的是,歌手韩笑在吸毒风波平静后,改名换姓不再唱歌,而是进入了影视圈。他本人的道歉文章透露,在《狂飙》剧组之前,他已经参演了多部影视剧,《狂飙》剧组的声明也证实,涉事演员“韩朴俊”十年内参演了多部影视剧。资料显示,“韩朴俊”已经演过《海上牧云记》《爱上你治愈我》《长安十二时辰》《猎狼者》等剧集。希望相关影视剧的制作单位给大众一个说法,是被蒙蔽还是有人明知故犯,给不合适的人员私下开了绿灯?除了回溯以往,我们更希望影视行业能扎紧“篱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与其事后匆匆忙忙被动删改镜头,不如一开始做好背景身份调查。
上游新闻杨波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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