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
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
作经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3.22 条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刘让、胡刚、邵惠玲、曹旭、王慧玲、冯育菠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列兵、康莹、龚巧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张列兵、康莹、龚巧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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