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增资入股宝武水务暨关联交易的
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增资入股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关于增资入股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
关规定。
(二)该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符合市场经
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要求,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该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资入股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资入股宝武水务暨关联交易的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明文) (谢 娟) (邢良文)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