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 日披露
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
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
(即 2022 年 12 月 2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
计划
深圳市裕同电子科技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
公司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
全合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占无限售条件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份比例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
计划
深圳市裕同电子科技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
公司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全合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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