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资料图】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医药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
金,借助关联方国有投资平台的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有利于快速拓
展社会资本和产业资源,挖掘产业合作机会,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
加快公司在医药大健康领域的产业布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
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独立意见
修订后的《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修订《公
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尹效华 方亮 刘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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