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和《北京义
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
有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公司
战略布局和产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发展布局,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
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该议案。
董立董事:喻长远 尹师州 泮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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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