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全部处于质押状态,一边是公司拟通过引入实力国资加强新材料产业布局,新日恒力的控制权变更事宜牵动着市场目光。
伴随公司发布实控人拟发生变更公告,上交所随即向新日恒力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将协议转让的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交易是否已触发要约收购、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是否对交易构成障碍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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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变更被问询
新日恒力9月10日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中能”)与寿光市金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投新材”)签订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上海中能拟将标的股份转让给金投新材,交易完成后,金投新材将取得公司控制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寿光市财政局。
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上交所第一时间予以关注并向公司下发问询函。
具体来看,因公告未披露具体交易细节,监管部门首先关注到协议转让涉及的股份数量及交易安排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上交所要求公司披露协议转让的股份数量以及占总股本比例。同时,要求公司说明受让方与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等协议安排,是否实际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并及时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履行权益变动报告等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中能所持新日恒力的股份全部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也引起上交所注意。回查公告,新日恒力9月1日披露,公司于8月31日获悉控股股东上海中能所持公司股份2亿股已办理展期及解除质押再质押业务,其中1.2亿股股份已办理展期业务,8000万股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后再质押。
“上海中能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质押股份数量均为2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9.20%。”对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全部处于质押状态,新日恒力曾表示,上海中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后续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投资回报、资产处置及其他融资等方式予以偿还。
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悉数”被质押会否成为影响地方国资入主的关键因素?对此,上交所要求新日恒力说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是否会对本次交易构成障碍,并要求公司自查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未履行承诺等影响控制权转让的情形,是否存在其他合规性、可行性障碍。
新主金投新材来头不小
记者注意到,虽然新日恒力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全部处于质押状态,为这笔交易增添了一些障碍,但拟上位新主的国资背景为此次交易注入些许信心。
资料显示,金投新材成立于今年9月2日,主营业务为新材料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别看金投新材成立不久,但其控股方寿光市金投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投农科”)实力雄厚。
据了解,金投农科是山东省寿光市财政局实控的辖区内重要国有企业,是寿光市围绕“寿光模式”而重点打造的全产业链企业集团。在原有农业产业基础上,金投农科致力于技术研发和技术输出、基础设施建设、对外投资,并依托寿光现有的高端化工产业优势逐步布局新兴的新材料产业。
从官方介绍资料来看,金投农科对新材料领域颇为青睐,此番出手显然是看好新日恒力在生物基材料的优势。
近年来,新日恒力一直谋求在新材料领域有所突破。回溯公告,新日恒力今年3月完成了5万吨/年长链二元酸项目技术验收,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在此基础上,公司在8月宣布,扩建5万吨/年长链二元酸及5万吨/年生物基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专注于微生物法长链二元酸和长碳链聚酰胺(含耐高温)的技术开发、生产经营。
从协议转让公告来看,新日恒力并未披露此次控股股东转让股份的数量和价格,公司表示,对价、支付方式、交割安排等具体条款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同时,双方约定,上述《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有效期为6个月,双方同意后可延长有效期。
有熟悉新日恒力人士表示,金投新材既然明确表态将为公司扩产、产品升级等提供便利条件,不排除后续其会提供更多资源,推动上市公司加速转型升级。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