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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望时代9月6日公告, 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向东阳市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等文件,公司于2022年9月6日收到东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作为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归还原告在被告债务中承担的代偿款2.16亿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代偿款总额为基数,自2022年9月5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至款清之日止);请求判令若被告未履行上述第一项所确定的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对被告提供的反担保质押物即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51.54%股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同日,公司披露,拟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偿其在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金控”)的部分债务,代偿金额为2.16亿元,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后,东阳金控将东望时代提供的相应价值质押物(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除质押。
若本次案件相关进展顺利,在公司向东阳金控支付代偿2.16亿元后30日内,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及利息,公司将消除可能存在的被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 广厦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均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如东望时代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若本次案件追偿情况不及预期,公司将通过其他反担保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