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3-O37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6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长沙高新区桐梓坡西路 468 号威胜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93,138,26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8.627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李鸿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79,263,052 99.9916 32,001 0.0084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数 (%)
董事会董事
薪酬方案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鸿、王学信、李先怀、范律、张振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王宁、杨子涵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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