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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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 2022 年
股利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1,025 万元。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
案与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以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分配。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02,5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2023 年 6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31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
咨询电话:021-64081888-1022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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