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5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105,479,292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2.11%。本次股份质押后,吴有林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有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傲农投资”)、厦门裕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裕泽投资”)、吴有材先生、傅心锋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辉先
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321,954,306 股,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股的 69.0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6.96%。
一、 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
收到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关于办理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是否 本次 占公 质押
是否 是否 质押 占其所
股东 为控 质押 司总 融资
为限 补充 起始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名称 股股 股数 股本 资金
售股 质押 日 比例
东 (万股) 比例 用途
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
吴有 年3 银行股份 补充
否 110 否 是 限责任公司 1.04% 0.13%
林 月 30 有限公司 质押
办理解除质
日 厦门分行
押登记为止
保障用途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
股东、执行董事,厦门裕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吴有林先生与其配偶共
同设立的合伙企业,吴有材为吴有林的弟弟,傅心锋、张明浪为吴有林的姐夫,
郭庆辉为吴有林的妹夫,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吴
有林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厦门
裕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有材先生、傅心锋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
辉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有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
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
占 公 已质 未质
所持
持 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司 总 押股 押股
股东名 股份
持股数量 比 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 本 已质押股 份中
未质押股份
份中
称 比例
(%) 量 量 比 例 份中限售 冻结
中限售股份
冻结
( %
(%) 股份数量 股份
数量
股份
)
数量 数量
傲农
投资
吴有林 105,479,292 12.11 87,668,200 88,768,200 84.16 10.19 3,960,000 0 13,399,855 0
裕泽
投资
吴有材 3,176,029 0.36 0 0 0 0 0 0 0 0
傅心锋 149,500 0.02 0 0 0 0 0 0 84,500 0
张明浪 115,050 0.01 0 0 0 0 0 0 63,700 0
郭庆辉 115,050 0.01 0 0 0 0 0 0 63,700 0
合计 466,171,500 53.52 320,854,306 321,954,306 69.06 36.96 18,958,053 0 111,452,761 0
注:裕泽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与其配偶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吴有林先生及裕
泽投资合计持股总数为 140,199,002 股,合计质押股数为 101,768,200 股,占吴有林先生及裕
泽投资持股总数的 72.59%。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傲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有林先生(公
司实际控制人)、裕泽投资、吴有材先生、傅心锋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辉先
生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50%。
司股份的 20.33%,占公司总股本的 7.53%,对应融资余额为 44,565.00 万元;傲
农投资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41,37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吴有林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44,468,200 股,占其所持公司
股份的 42.16%,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对应融资余额为 24,646.67 万元;吴有
林先生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21,96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
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
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
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公司利益的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
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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