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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标的公司应收款项回收事项
(资料图片)
回复公告显示,标的公司仍存在大量应收款项,对于保留标的公司剩余48%
股份,公司将以股东身份持续推动该部分款项的回收。
请公司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客户及其基本情况、应收款
项形成背景、账龄结构及减值计提情况。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控股子
公司部分 股权暨 关联交 易事项 的二次 问询 函的回复 》 公告 (公告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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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慧辰股份 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并发表意见。我们正在对慧辰股份 2022
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标的公司(即信唐普华)为慧辰股份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公司本次问询函回复公告中补充披露的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前十大客户,包括央联易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央
联”)、敖汉旗农耕小米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敖汉旗集团”)、联通(山西)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联通”)、河北美临多维粮油贸易
有限公司(“河北美临”)、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太极公司”)、北京怀宏科技有限公司(“怀宏公司”)、中科同创(天津)计算机系
统服务有限公司(“中科同创”)、山东壹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壹家信息”)、源上源(内蒙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源上源公司”)及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科软”)等 10 家客户,对其基本情况、应收款项形成背景、账龄结构及减值计提情况,我们已经完成的核
查工作程序及工作结果概述如下:
回复:我们了解、评估了与信唐普华收入及应收款项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执行下面的核查程序。
回复: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唐普华账面应收账款原值约为人民币 7,972.46 万元,其中主要前十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原值
合计约为人民币 6,446.31 万元(占应收账款原值的 80.86%),其已经计提坏账准备约为人民币 5,265.93 万元(占前十大客
户应收账款原值的 81.69%)。我们将上述应收账款的总账及报表数据核对至明细账,数据一致。前十大客户并表后(即自 2020
年 12 月起)应收账款形成及并表后回款等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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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大客户 2020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应收账款形成及并表后回款情况表(单位:万元):
并表后累计回款 实地走访情况(注 3)
客户 收入确认金额 应收账款原值 坏账准备余额
(注 2)
央联 2,158.20 641.51 - 2,130.00 (1,570.92) 2,832.00 已走访 已走访
敖汉旗集团 - 799.98 - 890.10 (590.30) - 已走访 -
联通 660.38 - - 700.00 (559.26) - 安排中 已走访
河北美临 619.34 - - 656.50 (656.50) - 安排中 已走访
中科同创 - 319.81 - 505.30 (467.02) 256.20 已走访 -
太极公司 476.42 - - 505.00 (403.47) 115.53 安排中 -
怀宏公司 - 674.53 - 335.00 (294.05) 380.00 已走访 -
壹家信息 - - - 248.00 (248.00) - 无法安排 -
源上源公司 - - - 239.50 (239.50) 580.50 未安排 已走访
中科软 - - - 236.91 (236.91) 404.89 已走访 -
合计 3,914.34 2,435.83 - 6,446.32 (5,265.93) 4,569.12
注 1:2022 年度,前十大客户并未新发生并确认收入。
注 2:并表后累计回款金额为 2020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回款金额,部分客户回款也包括并表前(2020 年 12 月以前历
史期间)形成的应收款项的回款。应收账款余额包括应收增值税和并表前确认的收入,故部分客户的金额大于并表后收入确认合计金额。
注 3:实地走访的工作请详见后文核查程序第 5 项的陈述。
注 4:壹家信息因合作关系破裂,无法安排;源上源公司因公司业务停滞,人员离职,现场走访无意义,故本年未安排,将安排控股股东
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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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及银行单据,查看应收账款是否有第三方回款的情况,如有需了解原因;
对全量应收账款减少会计分录进行筛选,如有非回款产生的应收账款减少会计
分录,检查对应的会计凭证及支持文件,分析其合理性及是否存在异常;
回复:对于公司本次问询函回复公告中补充披露的标的公司 2022 年末应收账
款对应的主要前十大客户,我们查阅了信唐普华应收账款的明细账目,其在
公司及中科同创分别回款人民币 656 万元、190 万元及 32.2 万元);并表后,
即 2020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信唐普华合计收到回款约人民币
查银行收款凭证及单据,金额核对一致,未发现第三方付款。此外对 2022 年
度全量应收账款减少(贷项)会计分录进行筛选后,未发现非回款产生的应收
账款减少会计分录。
性文件,执行合同审阅、检查项目验收报告程序,关注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
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将相应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的借方核对至
应收账款明细账,检查是否一致,对 2022 年末尚未全部回款的以前年度项目,
抽样复查业务合约、验收报告等支持性资料。
回复:我们查阅了信唐普华 2022 年度收入明细账,未发现 2022 年末应收账款
余额前十大客户在 2022 年度确认收入。我们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全部
回款的前十大客户自标的公司并表后(即自 2020 年 12 月起至 2021 年度末期
间)确认的收入,复查了对应的业务合约及客户验收报告,将合约中的验收约
定与验收报告的验收结果核对一致,将确认收入的时间与验收报告的时间核对
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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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客户特点的考虑,对尚未全额回款的客户抽样进行实地走访,对客户背景、
对应项目的执行情况(与项目的执行文档交互验证)、历史回款及欠款逾期原因
等进行调查,获取支持性资料,现场查看已交付项目的运行情况,分析业务及
欠款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回复:我们的实地走访工作包括:了解和确认被走访客户的经营情况并通过线
上(如企查查)搜索比对其企业信息(包括股东、注册资本及经营状态)有无
不一致情况;现场了解被走访客户派出接受访谈代表人员的身份、职务,查看
访谈地址是否是客户经营场所;与被走访客户了解其对项目的情况及合同的理
解,并与我们自信唐普华已获得业务合同及项目情况(如项目执行文档)等交
互验证一致性;与被走访客户确认项目验收进度、欠款金额、付款计划、是否
存在争议和欠款原因;请被走访客户介绍其对信唐普华产品及对产品的评价;
现场询问被走访客户是否与信唐普华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输送行为,并通过线
上(如企查查)搜索及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核对被走访客户及其股东单位/
自然人是否与信唐普华或慧辰股份存在关联关系;获取被走访客户对访谈纪要
的确认。
截至本回复日,本次我们完成了对央联、敖汉旗集团、中科同创、怀宏公司及
中科软的实地走访,就走访中执行的上述程序尚未发现异常情况;因客户协调
等原因,对联通、河北美临和源上源公司未完成实地走访,考虑这三家客户在
年度的走访记录,未见异常。本次完成实地走访客户的应收款项为 4,097.31 万
元;历史曾完成走访客户的应收账款为 1,596.00 万元,合计应收账款原值约为
人民币 5,693.31 万元,分别占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全部前十大应收账款原值的
比例为 63.56%和 24.76%。此外,公司反馈,因合作破裂,壹家信息的实地走
访无法安排,信唐普华已经发了律师函进行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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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金额和性质选取样本发出函证,根据回函情况调查回函差异或执行未回函替
代程序,核查期末应收账款的真实完整性;
回复:我们已经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十大应收账款的余额发出了函证,截
至本回复日,我们尚未收到本次发出的全部函证的纸面回函。
经查看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的函证工作底稿,央联、敖
汉旗集团、联通、河北美临、太极公司、怀宏公司及源上源公司 7 家公司就其
客户对应的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金额合计占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
十大客户应收账款原值合计金额的比例为 84.64%。我们会继续跟进本年发出
的函证的后续工作,根据回函情况执行相关审计工作。
• 在内部估值专家协助下检查模型的主要假设和参数的合理性;
• 对于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核查具体逾期原因;
• 核查标的公司并表以来,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检查信用减值损失计算的准确性及账务处理的适当性。
回复:我们获取了管理层编制的对标的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信用
减值损失测算的模型,在内部估值专家协助下初步复核了模型的主要假设和参
数,结合客户历史回款情况,特别是 2021 年及 2022 年回款持续下降的现状,
客户对欠款逾期的解释和付款能力,实地走访中已经了解到的主要客户的回款
压力以及对前瞻性因素的考虑等,尚未发现其假设与参数存在重大不合理的情
况,我们还会持续评估在后续客户走访中了解的欠款情况;减值损失的计算结
果和账务处理尚未发现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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