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3-010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
美康”或“公司”)股东苏州赛富璞鑫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
简称“赛富璞鑫”)持有公司股份 8,612,1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5%。上述
股份为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
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收到赛富璞鑫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赛富璞鑫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509,82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4.00%。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
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
修订)》的有关规定,赛富璞鑫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
基金,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
且截至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赛富璞鑫的投资期限超过 48 个月但不满
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的有关规
定。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苏州赛 富璞
鑫医疗 健康
产业投 资中 8,612,134 6.25% IPO 前取得:8,612,134 股
一大股东
心(有 限合
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苏州赛 不超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3/13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股东自
富璞鑫 过: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身资金
医疗健 5,509,8 4.00% 5,509,820 股 2023/9/12 需求
康产业 20 股 大宗交易减
投资中 持,不超过:
心(有 5,509,820 股
限合
伙)
注:竞价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即 2023 年 3 月 13 日—2023 年 9 月 12 日;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
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3 年 2 月 23 日
—2023 年 8 月 22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
订并予以执行。
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严
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减持股份的相
关规定。
定,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上海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
市场价格确定;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
行人的股份总数。
份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
以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赛富璞鑫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
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
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票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
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
的情形。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票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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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减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