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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退市中新公开信息显示,职工监事陈维建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作为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科技或者公司)监事,未参加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会议,未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发表意见,未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上签字。此外,也未在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上签字。你存在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情形。
处罚决定如下:
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退市中新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退市中新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7.53万元,同比下降16.59%;归母净利润-1.89亿元,同比上升39.36%;扣非净利润-2.2亿元,同比上升37.64%;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0.0万元,同比下降100.0%;单季度归母净利润-6085.33万元,同比上升51.9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105.57万元,同比上升51.64%;负债率492.55%,财务费用8610.89万元。
退市中新(603996)主营业务:智能电视、商用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关键词: 依法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