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
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事项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日常资金周转,亦不会造成公司
资金压力。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
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完成,现拟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完成,现拟
延长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有效期,有利于公司高效、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及授权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廖朝理
何卫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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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