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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网讯 见习记者甄敬怡报道 为深入贯彻《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部署,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目标到2025年,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基本建立,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到2030年,风电、光伏设备全流程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基本成熟,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更加健全,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与退役规模有效匹配,标准规范更加完善,风电、光伏产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
《意见》指出,坚持从设备全生命周期角度考虑风电、光伏设备退役问题,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着力推动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促进循环利用技术进步、成本下降、效率提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率先行动,培育先进技术和商业模式。加快规范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设备循环利用,逐步完善分布式光伏设备处理责任机制。支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在区域间协同利用,加快培育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意见》提出六项重点任务,包括大力推进绿色设计,建立健全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完善设备回收体系,强化资源再生利用能力,稳妥推进设备再制造,规范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等。其中提出,支持光伏设备制造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建立分布式光伏回收体系。鼓励风电、光伏设备制造企业主动提供回收服务。支持第三方专业回收企业开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业务。
强化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提出培育重点地区和企业。结合各地风电、光伏设备生产和退役情况,指导支持部分重点区域建设退役新能源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支持中央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加强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建设一批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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