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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建立东江流域补偿长效机制,经过多轮磋商,赣粤两省第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日前正式签订。协议中首次将东江赣粤交界断面下泄水量和下泄流量纳入考核范围,首次明确补偿资金用途从专项用于生态保护治理调整为用于支持东江源区经济社会发展。
据江西省财政厅介绍,此次签订的协议意味着东江流域保护和治理工作迎来新跨越,不仅对保障东江流域出境考核断面水质稳步改善将更加有利,而且流域横向生态补偿从单纯水质补偿转到对生态产品存量维护和增量提升的补偿;资金用途将以更广泛、更经济的模式实现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目标。
东江发源地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在江西境内流域面积为3532.6平方公里,约占东江全流域面积的1/10,是广东省重要的饮用水源,担负着香港、广州和深圳居民的生活、生产与生态用水。2016年10月,赣粤两省签订了《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正式启动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在首轮生态补偿成效显著的基础上,赣粤两省于2019年底签订了第二轮协议。
协议签订以来,东江源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东江流域出境水质保持100%达标,东江源区共获得补偿资金27亿元。其中,中央奖补资金15亿元、广东横向补偿资金6亿元、江西财政配套资金6亿元。(李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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