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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网讯 记者田新元报道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取得突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
在此之前,我国已编制实施了五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动了全国水环境质量改善。这次印发的《规划》名称由过去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调整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更加注重由污染防治为主向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转变。
《规划》共设置了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大类11项指标,其中,3项为约束性指标,8项为预期性指标。3项约束性指标包括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水环境方面,着力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资源方面,着力推进重点河湖生态用水逐步得到基本保障。到2025年,354条(个)河湖要达到生态流量要求。水生态方面,着力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取得突破。到2025年,河湖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持续改善,力争127个河湖水体重现土著鱼类或土著水生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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