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改革报社 记者付朝欢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国首个氢能产业中长期规划,也是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N”之一。
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规划》有关情况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副司长王翔介绍说,我国氢能产业发展态势总体良好,已初步掌握氢能制备储运加注、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在部分区域开展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王翔坦言,我国氢能产业仍然处于发展初期,面临产业创新能力不强、技术装备水平不高、支撑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滞后等诸多挑战,需加强顶层设计,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统筹谋划、整体布局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既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也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提供了有力支撑。”
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
据有关市场机构统计,我国已是世界上最大的制氢国,氢气产能约为4000万吨/年,产量约为3300万吨/年,主要由化石能源制氢和工业副产氢构成,煤制氢和天然气制氢占比近八成,氯碱、焦炉煤气、丙烷脱氢等工业副产氢占比约两成,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还很小。
“解决‘氢从哪里来’的问题是氢能产业发展的基础,不新增碳排放是发展氢能产业的前提。”王翔表示,我国工业副产氢工艺成熟、成本较低,近期仍将是主要氢源。但从长远发展看,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潜力更大,更加清洁可持续,随着成本下降,将成为重要氢源。对此,《规划》提出,构建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氢体系,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严格控制化石能源制氢。
《规划》明确,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成为新增氢能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清洁能源制氢及应用体系;203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明显提升,对能源转型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国家能源局科技司副司长刘亚芳强调,在统筹全国氢能产业布局的基础上,要因地制宜布局制氢设施。在焦化、氯碱、丙烷脱氢等行业集聚地区,优先利用工业副产氢;在可再生资源丰富地区,优先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逐步扩大应用规模;同时,将推进固体氧化物电解池制氢、光解水制氢、海水制氢、核能制氢等技术研发。
目前来看,制氢、储氢、运氢及应用还未形成高效完备的产业链。王翔认为,关键是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规划》提出“创新引领、自立自强”原则。下一步,将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持续加强全产业链技术装备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加快氢能创新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创新平台,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培养一批高水平人才队伍,有效支撑氢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高质量发展需要。
稳步推进多元化示范应用
“全球氢能均处在发展起步期,需要结合技术研发、产业基础以及技术经济性实际情况来统筹布局。”刘亚芳解读说,《规划》从战略定位、基本原则、任务部署等方面明确了氢能多元化应用方向。
《规划》明确,稳步推进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坚持以市场应用为牵引,合理布局、把握节奏,有序推进氢能在交通领域的示范应用,拓展在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应用,加快探索形成有效的氢能发展商业化路径。具体而言,《规划》部署了4项重点示范任务:
有序推进交通领域示范应用。重点推进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车辆应用,有序拓展氢燃料电池大巴、卡车等新能源客货车辆的市场应用空间,探索氢燃料电池在船舶、航空器等领域的示范应用,不断扩大交通领域氢能应用市场规模。
积极开展储能领域示范应用。发挥氢能长周期、大容量储能优势,探索培育“风光水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
合理布局发电领域多元应用。因地制宜布局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产设施,开展氢电融合微电网示范。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通信基站、备用电源示范应用,并逐步在金融、医院、学校、工矿企业等领域引入氢燃料电池应用。
逐步探索工业领域替代应用。探索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在合成氨、甲醇、炼化、煤制油气等行业替代化石能源的示范,促进高耗能行业低碳绿色发展。
提升全过程安全性和经济性
氢能安全性和经济性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安全性是氢能产业化发展的基础和内在要求,经济性是氢能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刘亚芳说。
刘亚芳进一步解读道,关于安全性,《规划》从基本原则、技术创新,到安全监管、宣传引导,部署了一系列措施。比如,《规划》明确,建立健全氢能安全监管制度和标准规范。以安全可控为前提,积极推进技术、材料、工艺创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地方政府氢能产业发展属地管理责任,提升全过程安全管理水平。
关于经济性,《规划》提出了氢能制取、存储环节经济性要求和支持政策。在制取环节,合理布局制氢设施。在储存环节,开展气态、液态、固态等储氢方式应用,逐步构建高密度、轻量化、低成本、多元化的氢能储运体系。《规划》还明确,研究探索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支持性电价政策。健全覆盖氢储能的储能价格机制,完善市场化机制,探索氢储能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刘亚芳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规划》部署,共同提升氢能全过程安全和经济性,逐步降低氢能使用成本,助力氢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严禁“一哄而上”“跑马圈地”
为进一步做好氢能产业规范管理,王翔强调,各地方在研究制定氢能产业发展相关规划、支持政策时,应充分考虑本地区发展基础和条件,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按照《规划》统一部署,不搞齐步走、一刀切。严禁不顾本地实际,盲目跟风、一哄而上,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避免造成基础设施和资源浪费。
同时,各地方要综合考虑本地区氢能供应能力、产业基础和市场空间,在科学论证基础上,合理布局氢能制备、储运、加注、应用等产业链相关项目,稳慎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严格落实能耗管控责任和生态环保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运营标准规范。牢牢把握氢能安全生命线,加大全产业链各环节安全管理力度。严禁以建设氢能项目名义“跑马圈地”。
王翔还强调,各地方要切实履行本地区氢能产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严禁在氢能产业规划制定、投资规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相互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