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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新大道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东证监局指出,经查,中信建投清远清新大道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营业部员工从业期间存在利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等行为,营业部未能及时发现并核查相关情况;二是营业部员工曾向营业部报备的手机号码出现多客户同源委托情形,营业部未能实时监测和预警,对明显异常的情况未保持审慎,对暴露的合规风险未采取足够措施。
广东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反映了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和《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广东证监局还查明刘洁枝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新大道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刘洁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天眼查显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新大道证券营业部成立于2011年,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总公司为中信建投(601066.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