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0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日起6个月。
会导致托管单元发生变更的业务,否则可能导致相应股东解除限售失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100,000股,并于2022年12月15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0,100,000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93,208,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7.6091%;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26,891,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390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限售期届满并上市
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
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
动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网下
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
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
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50.6739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单位: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
注: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
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减数 量 (+, -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 91,506,785 76.19% -1,506,739 90,000,046 74.94%
份
其中:首发后限售 1,506,785 1.25% -1,506,739 46 0.00%
股
首发前限售股 90,000,000 74.94% - 90,000,000 74.94%
二、无限售条件股 28,593,215 23.81% +1,506,739 30,099,954 25.06%
份
三、股份总数 120,100,000 100.00% - 120,100,000 100.00%
注 : 首 发 后 限 售 股 中 , 首 发 后 战 略 配 售 限 售 股1,701,746股 , 已 经 出 借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
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
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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