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49
(相关资料图)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
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锐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
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具体
内容请 见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8 日、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 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锐明技术
A 股普通股股票。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 年 1 月 19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
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2023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股份 2,978,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72%,最高成交价格为 24.99 元/股,
最低成交价格为 21.98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71,342,304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297.81 万股,上述已回购
的公司股份全部用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0 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股份认购及非交易过户等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87600”。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认购情况
根据《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 297.81 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 3,811.968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3,811.9680 万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每股受让价格为 12.80
元,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的资金总额为 3,811.9680 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
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
为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
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297.81 万
股标的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72%)已于 2023 年 6 月 8 日通过非交易过
户形式过户至“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
账户,过户价格为 12.80 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
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
锁标的股票的比例分别为 70%、3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目
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
信息披露义务。
(四)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根据上述非交易过户情况,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的股份 2,978,100 股已全部用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1.7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
的股份全部处理完成,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中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回购事项
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
股东未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与本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合计 4 人。以上人员及其关联人员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除
上述人员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
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4 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
行日常管理工作、代表本计划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及权益处置等具
体工作。本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持有
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任意单一持有人
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其通过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表决
权;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
案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回避问题。
综上所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
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
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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