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资料图)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司2022年12月31日的股本93,33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067,320.00元,不送红股,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37,335,2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30,673,200股。
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
分派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338,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1.2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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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3,338,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0,673,200股。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
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
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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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增股本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847,017 7.34% 2,738,807 9,585,824 7.3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6,490,983 92.66% 34,596,393 121,087,376 92.66%
三、股份总数 93,338,000 100.00% 37,335,200 130,673,200 100.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变动后的具体股本情况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情况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30,673,200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0.1730元。
九、相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咨询联系人:辛晨萌、高晓宁
咨询电话:0535-2232378
传真电话:0535-2232378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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