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3-050
(相关资料图)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丽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康龙化成(北京)
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龙化成”或“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李
丽华女士受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召开的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
议的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李丽华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
件。征集人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
份。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及声明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丽华女士,
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丽华女士,1964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7月毕
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6年3月至2017年10月为北京市永申
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丽华女士持有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
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声明如下:
本人李丽华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委托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
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
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
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
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本报告书
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
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harmaron Beijing Co., Ltd.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证券代码:300759
法定代表人:Boliang Lou
董事会秘书:李承宗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路6号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电话:010-57330087
联系传真:010-57330087
公司网址:http://www.pharmaron.cn
电子信箱:pharmaron@pharmaron.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
案》
委托投票的A股股东应当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的投票
意见,征集人将按委托投票股东的意见代为表决。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A股股东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H股股东详见公司于
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index_c.htm)上发布的公告。
(三)本次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年5月25日
三、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亲自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 A 股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技术人才对实现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
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3 年 6 月 19 日-2023 年 6 月 20 日 13: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index_c.htm)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
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就 A 股股
东而言)或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index_c.htm)所发布的有关独
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就 H 股股东而言)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
项填写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
就 A 股股东而言:
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
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就 H 股股东而言:
H 股股东请依据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index_c.htm)所发布
的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授
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
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送达指定地址;采取挂号信或特
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A 股委托投票股东送
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路6号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电话:010-57330087
传真号码:010-57330087
H 股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香港夏悫道 16 号远东金融中心 17 楼
收件人: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
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
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自动失效;
且在征集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
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议的其他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
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丽华
附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
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李丽华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康龙化成(北
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
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勾栏可
以投票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境内财
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境外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套期保值产品交
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
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
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提名个别人士为
本公司董事之程序>的议案》
《关于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
变更登记程序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根据H股可转换债券转换及
发行增发H股股份而延长2021年度
案》
《关于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
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 应选执行董事 3 人
举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填写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
应选非执行董事 2 人
(填写选举票数)
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
应选独立非执行董事 4 人
(填写选举票数)
的议案》
先生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
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
(填写选举票数)
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用“√”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
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视为弃权;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
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附件2: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
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李丽华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康龙化成(北
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
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关于<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 A 股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
提 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勾栏可
以投票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根据H股可转换债券转换
及发行增发H股股份而延长2021
取2022年度股东大会特别授权的
议案》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议
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议
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用“√”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
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视为弃权;
[本页无正文,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的签署页]
签名:
征集人:李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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