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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2-079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带责任。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拟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7,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97,2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 97,200 元。办理回购注销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有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券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