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365 证券简称:ST 通葡 公告编号: 临 2023-018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仲裁终局裁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3.063 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已裁决,公司在大连嘉得商贸
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金、利息及律师费的 20%范围内向大连鼎华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 3,418.70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收到了大连仲裁委员会(2021)大仲字第 519 号《裁
决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知悉大连仲裁委员会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大连
仲裁委员会受理大连鼎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的与大
连嘉德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尹兵的仲裁申请(详见临 2022-045 号公告)。
二、本次仲裁的裁决结果
本金 2 亿元,截止仲裁申请日(2021 年 7 月 7 日)的利息 10,573.2 万元,以及
自 2021 年 7 月 8 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每日按 65,753.42 元计算的利息;
担连带保证责任;
述 1、2 项的 20%范围内向大连鼎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仲裁费用 1,191,819 元(申请人已预交)、保全费 5,000 元(申请人已
预交),由被申请人嘉得公司、尹兵承担,在被申请人履行上述给付义务时,一
并支付。
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0 内履行上述给付义务,逾期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执行。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目前,公司涉及大东工贸在南京中院起诉公司的案件,涉及金额 8,500 万元,
该案已开庭,尚未判决。公司涉及南京华讯通化中院起诉公司案件,涉及金额
及金额 2.35 亿元,二审尚未开庭。公司涉及成都工投、成都蓉台在南京市建邺
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的案件,涉及金额 3,368.875 万元、660.51 万元,该案均
已开庭,尚未判决。公司涉及四川泰通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
法院起诉公司的案件,涉及金额 399.37 万元,该案尚未开庭。
四、 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已裁决,公司在大连嘉得商贸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金、利息及律师费的
展情况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