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记者从香港金融管理局获悉,“北向互换通”下的交易将于2023年5月15日启动,初期可交易品种为利率互换产品,报价、交易及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据了解,为促进内地与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协同发展,构建高水平金融开放格局,2022年7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联合公告,同意开展香港与内地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简称“互换通”,初期先行开通“北向互换通”,香港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者可通过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参与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在交易额度方面,初期全部境外投资者通过“北向互换通”开展利率互换交易在轧差后的名义本金净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后续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额度。
目前“北向互换通”下受认可的境外电子交易平台包括TradeWeb、Bloomberg,未来可应市场需求加入其他受认可的电子交易平台,受认可的境内电子交易平台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另外,在投资者方面,参与“北向互换通”的境内投资者(即互换通报价商)需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下称“外汇交易中心”)签署报价商协议,并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清算所”)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的清算会员或该类会员的清算客户。参与“北向互换通”的境外投资者为符合人民银行要求并完成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并经外汇交易中心开通“北向互换通”交易权限。拟申请开通“北向互换通”交易权限的境外投资者需同时申请成为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下称“场外结算公司”)的清算会员或该类会员的清算客户。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监会和香港金管局已就“互换通”涉及的跨境监管合作原则和具体安排达成共识,并签署了《关于内地-香港债券及衍生品市场相关事宜的谅解备忘录》。备忘录健全了内地与香港监管机构在债券及衍生品市场方面的监管合作安排和联络协商机制,以更好维护“互换通”正常运行、金融市场稳定和公平交易秩序。
GDToday记者 张诗雨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