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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司太立(603520.SH)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20.12元,跌幅2.85%。
今日,司太立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50亿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03亿股(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分别投资于年产1550吨非离子型CT造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年产7710吨碘相关化合物及CMO/CDMO产品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中披露。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胡锦生,实际控制人为胡锦生、胡健父子。胡锦生直接持有公司20.53%的股份,胡健直接持有公司18.00%的股份,通过台州聚合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公司2.38%的股份,两人合计控制公司40.91%的股份。若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1.03亿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到4。46亿股,胡锦生、胡健共同持有的股份比例将不低于31.47%,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发行可以助力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满足发行人产能扩张需求;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保护投资者利益。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关键词: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