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2月8日电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7日公告称,该公司部分债券将于2022年2月8日开市起停牌1个交易日,在2月9日开市后复牌,交易方式将调整为“仅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
东方金诚2月6日称,鉴于阳光城预计2021年净利润大幅亏损、阳光城发布未按期支付“21阳光城MTN001”利息的公告,东方金诚根据信用评级相关制度实施了不定期跟踪评级,对评级进行了调整。
东方金诚将阳光城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BBB,评级展望为负面,同时将“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和“21阳城01”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BBB。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阳光城申请,“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01”“21阳城02”将于2月8日开市起停牌1个交易日,并于2月9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上述债券交易方式调整为“仅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维持原有净价计价方式。
上述债券交易方式调整后,仅限符合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买入,持有债券的其他投资者可以选择卖出或者继续持有。
阳光城称,经核查,上述公司债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三章规定的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也不存在第五章规定的需要继续停牌的情形。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