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澎湃新闻了解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1月30日在官网发布自律处分信息公告称,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蓝光发展,600466.SH)因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及多期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情况,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对其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8个月。
公告称,蓝光发展以自有资金通过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认购自身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21蓝光MTN001”,扭曲了发行利率,破坏市场秩序。另外,“21蓝光MTN001”发行文件中,关于蓝光发展不会直接或间接认购债务融资工具的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同时,公司存在多期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情况,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2年第3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蓝光发展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8个月;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总裁迟峰予以警告,认定为不适当人选6个月;对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欧俊明予以通报批评。
1月28日晚间,蓝光发展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显示,预计公司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0.37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12.73亿元。而2020年蓝光发展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0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97亿元。
对于业绩亏损的原因,蓝光发展称,受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开市场再融资受阻,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受到部分金融机构偿债挤兑,最终触发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出现债务违约,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了较大影响。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政策与程序,基于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各主体初步编制的财务报表,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合并并测算,公司2021年度较2020年度出现大额经营亏损,预计亏损金额约为43.94亿元。
蓝光发展称,因债务逾期,资金紧张,造成本年内计划交付的项目施工进度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原计划本期完成售房履约义务并纳入结算的项目,在本期未能按原计划完成交付,虽经公司及各方面努力,但房地产业务收入确认较2020年减少约188.42亿元,同比降幅达47.37%。
在宣布巨亏120亿元之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蓝光发展下发问询函,要求其结合房地产业务的项目结转等经营情况,说明2021年四季度出现大幅亏损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前三季度成本费用应结转而未结转等利润调节情形;补充列示存货中各项目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金额,并结合项目的区位分布、开发情况、销售进展、市场供求等因素。此外,还要求其说明公司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趋势或风险;补充说明近三年财务费用资本化率的变化情况以及对财务费用的影响;结合债务偿付情况,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已取得的债务化解进展,公司后续拟采取何种措施以改善流动性和提升盈利能力。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