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刊发一则自律处分公告,通报蓝光发展(600466.SH)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两项违规行为:
一是以自有资金通过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认购自身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21蓝光MTN001”,扭曲了发行利率,破坏市场秩序。
二是“21蓝光MTN001”发行文件中,关于蓝光发展不会直接或间接认购债务融资工具的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
“21蓝光MTN001”是蓝光发展发行的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于2021年3月12日公开发行,最终成功发行规模为10亿元,固定票面利率为7.2%,期限2年,即于2023年3月11日到期。中信建投证券为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中国民生银行为联席主承销商。
根据发行文件,蓝光发展承诺,若发行过程中出现有效申购金额低于基础发行规模,且在提高利率区间再次簿记建档后仍未能解决,将采取两种应对方案:一是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中国民生银行按照承销协议,余额包销;二是本次发行取消。
同时,作为发行人,蓝光发展还作出4点承诺,其中包含“我公司承诺不会直接认购或者实际由本公司出资,但通过关联公司、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交易商协会认定蓝光发展存在前述两项违规,且因蓝光发展存在多期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决定对蓝光发展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8个月;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总裁迟峰予以警告,认定为不适当人选6个月;对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欧俊明予以通报批评。
2021年7月5日,蓝光发展发布公告称,时任蓝光发展总裁迟峰及首席财务官欧俊明“因公司整体工作安排原因”双双辞任。迟峰和欧俊明辞去上述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聘任杨武正为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杨伟良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
早在2021年11 月 9 日,蓝光发展便因同一只债券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的警示函。
四川证监局指出,蓝光发展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21 蓝光 MTN001”,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对于暂停债务融资18个月的处罚,一位债券从业人士直言,对蓝光发展影响不大,“即使不被暂停,蓝光也(因多只债券违约)融不来钱”。
2021年8月,中信建投证券发布公告称:“21蓝光MTN001”到期日为2023年3月11日,但后续因持有人会议对于交叉违约未能形成豁免决议,债务加速到2021年7月31日兑付。截至到期兑付日,蓝光发展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21蓝光MTN001”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在此3个月后,蓝光发展再次宣布“20蓝光MTN002”及“20蓝光MTN003”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发生实质性违约。至此,该3笔境内债构成实质性违约,本金金额共35亿元。
在交易商协会通报违规前夕,蓝光发展披露2021年业绩预亏公告,收到上交所的问询函,被要求逐一解释资产减值计提、经营亏损及资产处置细则及必要性。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网)